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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股东出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北京股权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bjgqjfvipls.com/ 时间:2015/7/31 17:38:07
二○○三年一月三日
为了正确审理与
一、案件受理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
(一)企业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
(三)企业分立中发生的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五)企业出售
(六)企业兼并
(七)与
第二条 当事人起诉符合本规定第
关联
第三条 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二、企业
第四条 国有企业依
关联
第五条 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
第六条 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
第七条 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
三、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
第八条 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